几种“特殊原因”需要引产
专家提示,如果孕妇在孕期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及时做引产,如:孕妇出现慢性肾炎、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时,孕妇应及早引产,另外孕妇羊水过多或者自感觉胎动消失等,也需要立即引产,具体情况请看如下介绍。
专家介绍,妊娠28周后,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为确保母体健康或使胎儿脱离宫内险境,必须终止妊娠,实施引产手术。
这里所谓的“特殊原因”,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况:
* 慢性肾炎患者不宜生育,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使各种症状加重,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所以,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分娩。
*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多出现在妊娠中、后期。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导致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尿蛋白等。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早剥,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所以,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 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 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应立即引产,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
* 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体力不支,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故应当考虑引产。
* 如果经过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也需立即引产。
专家提示,引产不是儿戏,因此必须要选择有产科的正规医院进行,石家庄燕赵医院拥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可依法开展引产医疗项目,安全有保障。我院引进了世界最先进的“利凡诺无痛引产技术”,由万例无失误医师亲自带队操作,完美利用高科技设备,全程保障手术的成功以及患者的生命安全。手术持续时间短,患者在睡眠中轻轻松松完成手术,彻底摆脱疼痛。手术真正做到安全、无痛、无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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